.一、拒絕兒童及青少年遭受性剝削。 二、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,違反者處新臺幣6萬至60萬元罰鍰。 三、向性騷擾Say No! 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;利用權勢性騷擾者,最高科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。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關心您